白甲骑兵乃是路易斯公国数一数二的骑兵,整个公国的建制也才保证在5万左右,其中最为令敌军胆寒的是,他们重骑兵的比例竟是高达百分之三十,也就是说,一万名白甲骑兵中有三千名是重骑兵,冲锋起来,仿佛山崩地裂一般,至少周围就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在正面冲锋中击败白甲骑兵。
一个重骑兵的钱足够养50十个轻骑兵,光从这一点便是可以推测出重骑兵的战斗力。
而这一万白甲骑兵中,便是有着三千重骑兵,这也是皮尔斯肥胖青年敢如此自信的原因,城墙已经坍塌,如果重骑兵发起冲击,城内的敌军将会土崩瓦解。
至少皮尔斯是这么认为的!
于是,白甲将军高举手中长剑,高喝一声,“随我冲杀!”
“咚咚咚!”
城墙上的狂战士们纷纷色变,城下的白甲骑兵犹如利箭般的阵型冲出,竟是让得城墙都不断颤动,可见其威势。
“是重骑兵???”卡罗双目射出一道精光,论单兵实力,狂战士的平均水平绝对甩出人类好几条街,但是人类惯于武装自己,如果说曾经有某个兵种让得狂战士吃过亏的,无疑便是重骑兵了,每一个骑兵的身体都被厚重的铠甲包裹其中,甚至连战马都是全副武装到了牙齿,刀剑砍杀在其身上,甚至不能对其造成任何损伤。
10年前,那个时候狂战士仍旧是巴伐利亚城的属兵,曾经便是和重骑兵交过锋,一千对一千,没有任何防御的狂战士骑兵竟是大败而归,损失过半,而对方只有上百名伤亡,这是卡罗心中的一个痛。
“不过现在么,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!”卡罗呢喃道,如今狂战士也是有着优良的铠甲和武器,战马更是上佳的草原烈马,如果让一千狂战士骑兵对战一千重骑兵,卡罗有自信可以扳回一局。
不单是卡罗,其他狂战士也是蠢蠢欲试,他们没有忘记十年前的羞耻,故而纷纷向卡罗请战,说要去教训一下路易斯公国的重骑兵,让他们知道,狂战士骑兵的厉害。
不过可惜,卡罗是不可能违抗江天的命令的,只能约束自己的手下老老实实地待在城内。
“哈哈,兄弟们,敌人已经被我们的威势吓破了胆,都不敢出来迎战了,冲啊,杀啊!”
那群路易斯公国的骑兵嗷嗷狂叫着,挥舞着手中的武器,犹如脱缰的野狗一般,尤其以打冲锋的重骑兵为甚,双眼中都释放出嗜血的光芒。
历来的百战百胜养成了他们暴戾且嗜杀的性格,更何况久居巴尔吉里城,远离路易斯公国,更是把这种暴戾的本性暴露的酣畅淋漓,时常成群结队出城到附近的城邦劫掠一番,烧杀抢掠无恶不作。
城门中并没有出现狂战士骑兵的身影,只有一人一熊孤寥地缓慢出现,棕色的狗熊漫不经心地踏步,一脸的人畜无害。
就在一人一熊要被几千大军践踏成肉酱的时候,突然,只见那狗熊暴吼一声,体型一下子暴涨到了20多米高,几乎和九丈的城墙等身高,十分的雄壮,粗壮的四肢落地,仿佛四根擎天柱一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