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请一些热情的好心人吃饭,帮忙办房产证,12点10分到家,到家后立刻码出一章,对不起诸位。过几天会多更一些算是这段时间不稳定的补偿,抱歉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作为这几天里当之无愧的主角,胡特和莱斯都在尽可能的压制着手下那群为了复仇,眼珠子如吃了生肉一样猩红猩红的家伙。能在这个恶名昭著的城市中做出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,没有一定的手腕和智慧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是,正是因为他们不傻,很聪明,他们都从这件事里看出了一些端倪。不过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,你明知道下一步就是一个坑,有时候也要毫不犹豫的踩下去。
天色渐晚,一名小偷装模作样的不多的行人中穿梭,他的眼睛总是盯着别人的口袋,而不是看着路。作为一名出色的小偷,他拥有着极为不错的眼力,即使隔着衣服,他也能猜测出别人的口袋里大概有多少钱。这一次他上街行窃已经逛了差不多两个小时,却没有找到一个满意的对象,只怪这座城市中的穷人实在太多了。
当然,并非是没有富人,那些走私豪商、大奴隶主一个个都富得流油,但偏偏,这些人不在他的狩猎名单中。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,都不是他能得罪的对象。前者会揍他一顿,然后切掉他一根手指。后者直接就把他塞进笼子里当奴隶,送到另外一个城市中卖掉。
就在他觉得今天可能要一无所获的时候,突然间看到了一个目标。那个人的穿着和其他人没什么区别,如果不是他技艺精通,观察力仔细,或许就会漏过这个目标。那人的口袋底部微微下沉,让口袋上面的口子略微有些外翻,两边的衣角略微上翘,这都表明了那个人的口袋里装着某些沉重的东西。
正常人的口袋里会装什么东西?肯定是铜币或者银币,绝对不会是石头。从那人口袋底部饱满程度以及他丰富的经验得出一个结论,那个人口袋里可能装了一两个银币,还有一些铜币。这样的目标,才是最好的目标,要知道现在的兑率中一个银币可以兑换一千一百七十个铜币。对那些穷人动手偷一下午,都不一定比得上一个银币的收入。
他立刻进入了角色,变成了一个普通的路人,朝着那人靠了过去。那人似乎并没有发现,自己已经被一个小偷盯上了,直至双方错身而过。
那人被小偷擦身挤过的那一刻,小偷就发现了不对。他的手腕被那只肥羊紧紧抓住,挣脱不得,对方的脸上也流露出狰狞的杀意。目光中的仇恨几乎都要点燃了周遭的空气!小偷心里一慌,挣扎着喊叫了起来,“见鬼,你抓我做什么?救命啊,这里有一个疯子,谁来帮帮我?”,他一边说,另外一手已经揣入了怀里,摸到了匕首的刀柄上。
小偷们喜欢把武器藏在怀里,是因为被抓的时候他们会以“我把钱还给你”的理由将手放入怀里,如果一边说要换钱一边撩衣服摸自己腰,恐怕刚做出这个动作就被人弄死了。
可惜,小偷并不知道,这个肥羊之所以出现在这条街上,目的就是为了被偷。他们都是兄弟会的人,为了复仇已经疯狂,连胡特都无法制止他们。光明神?曾经说过,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,也拥有复仇的权力。他人赐给我们幸福,我们还以幸福;他人赐给我们死亡,我们还以死亡。